1. 評審委員會:由國內專家學者組成
2. 評審標準:
(1)創意40%
(2)技術內涵與可行性30%
(3)作品完整度30%
3. 初審辦法:評審委員以書面審查之方式進行,並召開會議交叉討論,決選出20支隊伍入圍決賽。
4. 決賽辦法:
(1)決賽時間:2017年08月22日(二)
(2)決賽地點: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九樓國際會議廳(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)
(3)競賽方式:
A.作品簡報:以十三分鐘為限,簡報順序於決賽報到時抽籤決定。
B.展示實作:以五分鐘為限,展示操作順序依大會規定。
(4)作品展示:提供230cm×150cm的展板展示參賽作品。
(5)使用語言:中文
(6)服裝規範:穿著具有學校或系所識別系統的服裝參賽,以利彰顯各團隊特色。
(7)決賽程序:於七月二十五日前公布。
(8)表揚方式:決賽當日辦理頒獎典禮,得獎團隊及其相關資料供國內外媒體發佈。
(9)注意事項:大會提供午餐、參賽證,未依照規定配戴參賽證及依大會規定著裝,經提醒後仍未改善者,大會可取消該隊參賽資格。